【記者張文一嘉義報導】嘉義縣水上鄉鄉民代表會主席林家緯(已辭任主席職務),於民國112年9月23日以模具機夾帶第三級毒品運輸來台案件,經法院判處有期徒刑5年4月確定,檢察官指揮司法警察送達執行傳票,嘉義地檢署收受臺灣士林地方檢察署來函,囑託代為執行發監。嗣受刑人林家緯於114年9月3日下午4時10分到案,經執行主任檢察官陳鼎文訊問後發監執行。
嘉義地檢署表示,本案雖未啟動防逃機制,惟特別感謝司法警察單位,積極辦理本案,隨時掌握其動態,促使本案順利執行。司法機關對於刑事確定判決,必定落實執行,完成司法正義之實現。
經查,嘉義縣水上鄉代會前主席林家緯涉運毒,二審高院判刑5年4月定讞。由於林家緯戶籍在水上鄉,士林地檢署7月19日發函囑託嘉義地檢署代為執行,林家緯以安頓家小申請延期執行,嘉檢改定9月3日發監。林家緯是因2023年與運毒集團合作,試圖以模具機夾帶價值3000萬元的毒品K他命從馬來西亞走私到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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