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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林獻元台中報導】台中市議員朱元宏30日在議會進行市政總質詢表示,有一個媽媽要幫子女到戶政事務所申請法律上的父親的戶籍成本,卻被要求一定要自己兩、三歲小孩子親自來講說明清楚。朱元宏批評說,成年人去申請相同的條件,就無條就會給他,小孩子去申請就不可以,根本是在欺負小孩子。他要求市府未來在法律上面要有統一的解釋。

 

市議員朱元宏表示,最近接到一個陳情案件,有一個原住民,因為他有一個子女要提起一個否認子女之訴,他要把他的法律上的推定的父親幫助被告,來到法院去提起一個否認子女之訴,但是他不知道法律上的父親住在哪裡?戶籍在什麼地方?

 

因為牽涉到法院的管轄權問題,所以他就到戶政事務所,去申請他法律上的父親的戶籍成本,結果戶政事務所的人員跟他講說你這個要做什麼?他這個媽媽就跟戶政事務所的人員講說,要去提起一個否認子女之訴。

 

戶政事務所人員竟然說,一定要自己小孩子親自來講說明清楚。朱元宏說,小孩子才兩、三歲,你叫他怎麼說明清楚。因為他不會去表達這個意見,所以他才需要法定代理人。

 

他去問戶政事務所說,如果今天是成年人來申請他爸爸的戶籍成本,你會不會給他?他說會給,我說這小孩子來申請不是一樣的意思嗎?他說,因為我們要保護小孩子,他媽媽就已經告訴你,她要提否認子女之訴,你讓她拿證明出來,這不是欺負小孩子嗎?

 

朱元宏說,成年人去申請相同的條件,他就無條就會給他,小孩子去申請就不可以,根本是在欺負小孩子。我們基層的這些公務人員可能在法律上面的這些解釋要有統一的解釋,要不斷的去進步了。

 

民政局長吳世瑋答詢表示,私下再跟朱議員請教一下,以後來做成統一的解釋。先把事情給弄清楚,這樣相關的案件我們會來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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