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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陳朝枝南投報導︺南投縣衛生局,針對「長照2.0」失能者提供輔具及居家無障礙改善服務,每3年有4萬元補助費用;凡居於本縣,經本府長期照顧管理中心(以下簡稱照管中心)評估失能等級為第2級(含)以上者,得以請領輔具及居家無障礙改善服務補助。為簡化申請補助流程及增加民眾便利性,南投縣已制定「輔具購買/租賃及無障礙空間改善代償墊付機制」,民眾收到「核定公文及輔具核定結果通知書」後至長照輔具服務及無障礙空間改善服務之特約廠商進行購買,依個案之身分福利別繳付部分負擔費用,免自行請款,110年度特約廠商計有170家(如附件),自109年實施截至目前已有3,110人申請使用該項便利服務。
服務申請方式:
(一)採事前申請制,申請管道有1966長照服務專線、臨櫃辦理(南投縣政府衛生局一樓長照窗口、各鄉鎮市公所或衛生所)、傳真申請、線上申請等方式,經由照管中心受案後,派『專人到宅』進行申請者失能評估,並將評估報告照會本縣輔具資源中心進行輔具需求評估及補助項目審核作業後,再由本府函知申請人,即可依據核定公文及本府開立之核定書進行輔具購買、租借或無障礙環境工程施工。
(二)由轄內醫院『出院準備小組』協助申請人提出長照服務申請與失能評估,並同步由出院準備小組之甲類輔具評估人員開立輔具評估報告書由本府審核並核發公文及補助結果通知書給申請人。不需甲類輔具評估人員評估項目:便盆椅、沐浴椅、馬桶增高器、柺杖(不鏽鋼製、鋁製)、助行器、一般輪椅、衣著用輔具、居家用生活輔具。其餘長照輔具及居家無障礙改善項目,需由甲類輔具評估人員出具評估報告書(本項規定109年1月1日起適用)。
申請人請依補助核定結果通知書之核定日期起算6個月內(例如:109/10/30核定,起算6個月為110/04/30內)至特約廠商完成購買,如逾期6個月未辦理即核定公文及補助核定結果通知書為失效,申請人須重新提出申請。
費用補助標準依各項輔具/居家無障礙環境改善項目給付上限:(一)低收入戶-政府全額補助、(二)中低收入戶-民眾部分負擔10%、(三)一般戶:民眾部分負擔30%。有需求之民眾可多加善用長照服務資源,相關資訊可至南投縣政府社會及  勞動處網站( https://www.nantou.gov.tw/big5/download.asp?dptid=376480000AU130000&catetype=01&cid=2317&cid1=2732 ) 查詢。
民眾如有申請需求可撥打全國統一專線1966,或洽南投縣政府衛生局長期照顧管理中心049-2209595,或南投縣政府衛生局網站【我要申辦->長期照顧服務線上申請https://www.ntshb.gov.tw/serviceapply/detail.aspx?aid=634&rid=2】,歡迎多加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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