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周為政彰化報導〕彰化縣古物文化資產審議會完成審議,指定南瑤宮嘉慶款翹頭案等6件古物。
6件古物是:﹁南瑤宮嘉慶款翹頭案﹂、﹁南瑤宮道光款石香爐﹂、﹁南瑤宮媽祖與三十六官將印版﹂、﹁南瑤宮媽祖與二十四司印版﹂、南瑤宮﹁慈帆普濟﹂匾﹂和南瑤宮﹁福蔭海山﹂匾。
縣府說,南瑤宮歷史悠久,據﹁彰化縣志﹂記載:﹁天后聖母廟,…一在邑南門外尾窯,乾隆中士民公建,歲往笨港進香,男女塞道,屢著靈應…﹂,說明南瑤宮在乾隆中葉由紳民倡議興建,初建之時,地不及十坪,至清嘉慶7年(西元1802年)由鄉紳再倡議重建,廟貌擴增五倍,日後歷經清道光、光緒年間重修,始具規模,現為縣定古蹟。
縣府說,彰化市公所提報清領時期文物為供桌1件、石香爐1件、印版2件、匾額2件,共計6件文物,經委員審議決議指定為一般古物。
文化局表示,有關﹁南瑤宮嘉慶款翹頭案﹂、﹁南瑤宮道光款石香爐﹂、﹁南瑤宮媽祖與三十六官將印版﹂、﹁南瑤宮媽祖與二十四司印版﹂、南瑤宮﹁慈帆普濟﹂匾、南瑤宮﹁福蔭海山﹂匾等古物,文化局於107年委託專家辦理﹁107-108年彰化縣南瑤宮及二林仁和宮文物普查建檔暨潛力古物調查研究計畫﹂案,完成文物基礎調查研究,得知6件古物完成年代為清嘉慶21年(1816年)至清道光7年(1827年),此6件古物見證彰化縣建縣300年悠久歷史。
審議會新增指定一般古物共6件,目前本縣共指定37件一般古物,縣府依公有古物管理維護辦法第2條規定進行古物管理維護,賡續推動有形文化資產保存維護,傳承歷史文化脈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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