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碧珠員林報導〕上個月22日在彰化縣境發生的毒駕衝撞新北市﹁康橋國際學校﹂自行車隊,造成7名學生輕重傷的車禍事件,毒駕的蕭姓毒犯經彰化地檢署檢察官上追,查出陳姓毒品上手,本案今日偵結起訴,檢方將蕭、陳兩嫌以犯案情節重大,無從寬貸為由,除向法官分別求處10年和12年有期徒刑外,並建請繼續羈押禁見兩被告。
彰檢襄閱主任檢察官王銘仁指出,﹁依托咪酯﹂屬短暫麻醉劑,近年來遭摻入電子菸油,製成電子煙彈(神奇煙彈或喪屍煙彈)施用,造成精神恍惚,情緒易怒,行為紊亂,語無論次,混身顫抖,呼吸抑制,甚至衰竭等反應,施用後駕車更易失控,已造成多名員警和民眾傷亡,不僅戕害國民健康,更造成社會重大危害,行政院於113年11月27日將﹁依托咪酯﹂列為第二級毒品管制,彰檢針對﹁依托咪酯﹂等新興毒品和其他毒品加強溯源,防範擴散,並對施用此類毒品肇事的毒駕案件從速、從重偵辦,期以保障民眾生命安全。
王銘仁主任檢察官說,肇事車輛經警方查出有疑似毒品和施用器具後,迅即將毒品送驗,檢方火速指派檢察官鄭文正指揮北斗警分局查明是否毒駕,並追查毒品來源,經採集駕車的蕭嫌尿液和血液,以最速件送台大醫院鑑驗,結果呈現高濃度嗎啡、可待因、安非他命、甲基安非他命和依托咪酯及代謝物等一、二級毒品陽性反應,吸毒的蕭嫌和供應的陳姓毒品上手皆向法院聲押禁見獲准。
起訴指出,蕭嫌有多次施毒記錄,多次入監服刑,出獄後不知戒毒,罔顧他人生命、身體、財產安全,本案造成7名學生和家人身體、精神重大痛苦,累犯犯行無從寬貸,建請從重量處蕭嫌10年徒刑,另對陳嫌也求處12年有期徒刑,並以逃亡、湮滅證據和勾串共犯之虞,建請法院於兩被告送審後繼續羈押禁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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