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碧珠員林報導)法務部彰化執行分署執行交通專案不失溫度,協助弱勢義務人履行義務。
落實道路交通安全政策,維護租稅公平,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彰化分署持續推動「交通專案」,加強執行滯欠「交通違規罰鍰」或「使用牌照稅」或相關「公法債務」案件。
分署發言人張峻嘉指出,高齡88歲義務人,欠繳交通罰鍰和相關稅費7萬餘元,其繼承家族持分的土地遭查封,經家屬主動說明家庭和經濟狀況後,分署審酌實際困難及清償意願,除婉轉提醒義務人應遵守交通規則外,並同意以分期方式逐步履行,兼顧公法債權實現與弱勢家庭生活安定。
發言人說,分署執行人員調查發現,義務人曾有無照駕駛、未戴安全帽等多筆違規情形,另欠繳使用牌照稅、地價稅及空氣污染防制法罰鍰,案件陸續移送分署執行。
分署調查財產後,迅速依法查封其名下持分的土地,以促使義務人正視履行法定義務,但執行人員在現場訪查時發現,義務人除年事已高外,並身居陋室,經濟能力有限,日常生活仰賴家人利用假日探視、照顧及提供生活物資,確實無力一次清償全部欠款。
家屬得知土地可能進入後續拍賣程序後,因不忍家族祖產遭變價,乃主動與分署聯繫表示,願在能力範圍內代繳,每月3000元,至償完債務,分署承辦人審酌義務人年齡、收入、生活狀況及家屬照顧負擔,認確有經濟困難,且家屬有履行意願,乃同意分期清償,再持續追蹤繳納情形。
分署表示,行政執行目的在於促使義務人履行公法上金錢給付義務,並非以拍賣財產為唯一手段,對有資力卻拒不履行者,將採扣押、查封及拍賣等必要措施,對確有困難且願意面對債務者會同意分期,呼籲遵守交通法規,收到通知後儘速繳納,切勿置之不理。
另建議高齡駕駛人應依規定辦理駕照換發,依年齡及法定程序完成體格檢查、交通安全講習和認知功能測驗,確認駕駛能力後再駕車,以維自身及其他用路人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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