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花蓮縣警察局吉安分局吉安派出所8/10日21時許接獲報案,在吉安鄉中山路三段與慶豐一街口,有微型電動車起火燃燒情事。吉安所員警立即趕赴現場,經了解,為民眾徐姓少年(16歲)騎乘的微型電動車在行駛途中,鋰電池疑因不明原因冒煙起火,遂報警請求協助。
員警抵達後,立即先行疏散聚集的群眾並實施交通疏導,以確保現場安全。隨後消防單位到場迅速將火勢撲滅,所幸未造成人員傷亡。警方亦通知車主父親到場處理後續事宜。
吉安分局呼籲,民眾在使用微型電動車等電動載具時,應定期檢查車輛電池與線路狀態,避免使用來源不明或老化損壞的電池,並避免長時間曝曬或充電過久,以降低電池過熱與起火風險,保障自身與他人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