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周為政、林碧珠員林報導〕雲林縣二崙鄉公所再爆光電弊案,繼去年八月彰化地檢署查出鄉長鍾東榮和鄉代會主席楊世彬涉嫌市場用地太陽能光電索賄弊案之後,檢察官再查出前鄉長鍾福助也勾結鄉代會主席楊世彬,於民國一一○年至一一一期間涉案,索賄方式如出一轍,只是光電標案由市場改為公墓,檢察官日前發動搜索和偵訊,將七名官商諭令十萬元至六十元交保,是否還有其他弊案,檢方將持續追查。
彰檢肅貪專組檢察官陳鼎文,從偵辦雲林縣二崙鄉公所市場用地光電弊案中發現,前鄉長鍾福助與鄉代會主席楊世彬,在鄉內一件公墓光電標租案中涉嫌綠能貪瀆不法情事,乃於上個月三十日指揮法務部調查局中機站、航調站、彰化縣調站、屏東縣調站、廉政署中調組和虎尾警分局等調查單位專案小組,同步搜索八處所,並通知涉案被告和證人共十四人到案說明,經彰檢出動七位檢察官訊問後,諭令鍾福助和楊世彬等七名官商被告,以十萬元至六十萬元不等金額交保,其中鍾福助交保十萬元,二度犯案的楊世彬,交保六十萬元。
襄閱主任檢察官王銘仁說,彰檢持續執行最高檢察署﹁靖平專案﹂,以維國家重要能源政策﹁淨零轉型﹂推動,除自一一三年八月起先後執行三波打擊綠能案件,並提起公訴外,又發動本次專案,持續溯源,務必徹底肅清妨害綠能產業發展犯罪。
彰檢謝名冠檢察長呼籲有涉犯貪瀆不法廠商、公務員和民意代表,應勇於自首,儘速檢舉他人不法犯行,檢察機關可依證人保護法相關規定保密身分,若轉為污點證人,可減輕或免除其刑,不但可使自身免於身陷囹圄,且能保障能源產業健全發展,維護國家重大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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