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朝枝南投報導︺近日受到西南氣流影響,多處出現劇烈豪大雨,導致淹水、土石流等災情發生,縣府稅務局提醒民眾,若發生災害損失,可向該局提出房屋稅、地價稅、使用牌照稅及娛樂稅減免申請。如遇重大災害,該局將依各鄉(鎮、市)公所等相關機關出具之名冊或證明文件主動對受災戶辦理稅捐減免,亦會蒐集災損資訊,主動派員實地勘查,輔導納稅人於規定期限內,向該局及所屬分局申請減免地方稅。
該局進一步說明各地方稅減免規定如下:一、房屋稅:房屋在災害中受創毀損面積占整棟面積3成以上,受災戶應於房屋稅開徵40日(即每年3月22日)以前或災害發生後30日內,向房屋所在地地方稅稽徵機關申請減免房屋稅。二、地價稅:因山崩、地陷、流失、沙壓等環境限制及技術上無法使用之土地,所有權人或典權人應於地價稅開徵40日(即每年9月22日)以前或災害發生後30日內向土地所在地地方稅稽徵機關提出申請。三、使用牌照稅:汽車、機車(151CC以上)因災害受損,短期內無法修復或不堪使用,請於災害發生日起1個月內,可檢具相關證明(如:村里長、鄉鎮市公所或警察、消防等機關出具之災害證明),向監理機關辦理報停或報廢登記,將依監理機關通報資料,退還車輛無法使用期間溢繳之稅額;如未能即時辦理報停手續,應於災害發生日起1個月內,檢具相關證明及修車廠證明文件,申請退還自災害發生日起至車輛修復日止已繳納之使用牌照稅。四、娛樂稅:查定課徵之娛樂業者,因災害無法營業,於災害發生後可向地方稅稽徵機關(稅務局)或當地鄉、鎮、市公所申請准予扣除未營業之天數,按比例核減當期之娛樂稅。
稅務局提醒民眾,因天候不佳,請務必注意人身安全,並妥善保留財產受損證據,保障自身權益,亦可利用該局線上申辦災害損失減免地方稅,相關規定已彙整於該局網站「災害減免專區」(網址:https://gov.tw/at5 )。如對地方稅災害減免規定尚有疑問,歡迎撥打該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496969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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