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東縣警察局為淨化年底選前治安,守護縣民生命財產及婦幼安全,自今年二月開始,即針對轄內涉及毒品、槍砲,妨害性自主、兒少性剝削、詐欺、組織犯罪等重大刑案通緝或多案通緝未入監執行之通緝犯列為刑警大隊及各分局重點查緝對象,防止上開通緝犯在逃亡期間在轄內從事不法活動。
縣警察局大武分局台坂所率先在2月5日掌握宋姓逃犯行蹤,在宋嫌達仁鄉租屋處拘捕宋嫌到案,查扣安非他命2小包及吸食器1組;刑警大隊偵三隊3月4日掌握逃亡2年藏匿北部地區之逃犯顏某於此次元宵繞境期間返回臺東參與活動之情資,在臺東市區順利拘捕顏嫌到案,查扣吸食器1組;刑警大隊偵一隊、科偵隊再於3月17、18日分別掌握逃犯朱女、邱男等2人藏匿處所,在臺東市區拘捕朱女、邱男2人到案,並一併查緝涉嫌掩護朱女提供住處之莊男到案,詢後莊男另依藏匿人犯罪嫌移送臺東地檢署偵辦。
上述4名逃犯均於警詢後解送臺東地方檢察署入監歸案服刑,臺東縣警察局將持續佈線查緝相關逃犯到案,並呼籲縣民踴躍提供情資給警方,共同維護臺東縣治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