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許順德臺中報導】高姓男子透過網路結識女護理師,在前年四月間相約看電影後,假意送女方返家,卻將車輛開往偏僻空地性侵得逞;一審依強制性交罪判刑四年,案經上訴,高男在二審坦承犯行,主動提存八十萬元賠償金,臺中高分院撤銷原判,改判有期徒刑三年八月。
檢警查出,高姓男子與護理師女子為網友關係,在前年四月廿八日晚間,兩人相約前往臺中站前秀泰影城觀賞電影,散場後,高男駕車欲送女子回大甲區住處,卻於當晚十一時許行經某巷外空地時突然停車求歡遭拒;高男強壓女子頭部迫其口交,隨後將其拉至後座強脫內褲強制性交得逞,導致女方左頸部受有擦傷。
臺中地院審酌,考量高男為滿足一己私慾,無視女子明確拒絕,仍施以強暴手段性侵,對被害人之性自主決定權及人格尊嚴戕害甚鉅,犯罪所生危害非輕。
高男於偵查及一審審理時均矢口否認犯行,辯稱雙方為合意性交,並未正視自身錯誤,且當時尚未對被害人賠償或獲取原諒,態度難認良好,依強制性交罪,判刑四年。
高男不服上訴臺中高分院,二審認為,高男雖在前期否認,但在二審審理時終知悔悟坦承犯行,並表達願與護理師女子調解,雖因對方無意願破局,但高男主動將八十萬元提存至律師事務所,展現誠意。
二審認定被告積極填補損害之作為可列為有利科刑因素,原審未及審酌此變更情狀,故撤銷原判改判三年八月,全案仍可上訴。
圖說:該起性侵案在臺中高分院審理。(記者許順德翻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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