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信利/雲林報導】詐欺集團盜用社群帳號,佯稱被害女子「學長」博取信任引誘其下載假投資APP,再安排車手假扮「實體幣商」多次當面交易,營造獲利假象,致使被害人於數月間陸續投入高達新台幣1,580萬元,經員警鍥而不捨勸阻,雲林檢警偵破以劉嫌為首10人詐欺集團,成功斬斷連環騙局!
雲林縣警局局長黃富村表示,該集團以「假投資」結合「假幣商面交」手法行騙,經專案小組透過持續追查與耐心勸說,成功喚醒深陷騙局被害人出面指認,進而向上溯源瓦解該集團。
全案依詐欺、洗錢防制法及組織犯罪防制條例等罪嫌移送法辦,劉姓(27歲)及莊姓(26歲)主嫌等2人被法院裁定羈押禁見。
黃局長強調,警方將持續與地檢署及各金融機構密切合作,強力掃蕩詐欺犯罪。民眾若遇疑似詐騙情事,請隨時撥打165反詐騙諮詢專線或110報案專線查證,共同守護財產安全
刑警大隊副大隊長楊志盛指出,專案小組於114年10月查獲該集團面交車手時,主動清查發現被害人疑似受騙。惟被害人受詐騙話術洗腦且見APP帳面持續獲利,初期對警方善意提醒抱持強烈防備,深信交易安全無虞。
經專案小組3個月內多次主動聯繫、關懷,最終透過出示落網車手照片,被害人才驚覺過往面交的「專業幣商」,竟然都是警方緝獲的詐騙車手,最後終於相信自己受騙!
案經雲林地檢署林柏宇檢察官指揮偵辦,被害人也積極配合檢警調查,經數月縝密蒐證,終於成功將10名犯嫌一網打盡,並查扣部分不法所得及名車等證物。
經查本案詐欺集團分工縝密,自基層車手、監控收水人員、中階幹部至臺灣區負責人,形成層級分明的4層組織架構,透過分工合作方式遂行詐欺犯行,並以現金收取及層層轉交方式掩飾犯罪所得來源,具高度組織性與隱蔽性。
警方表示,詐騙集團手法日新月異,利用民眾對加密貨幣的不熟悉,結合「熟人介紹(盜用帳號)」與「實體面交」降低被害人戒心,特別呼籲民眾,投資理財應循合法管道,並謹記防詐三要點:
1.「查證親友身分」:遇久未聯絡親友突推薦投資,務必以電話或實體見面多方查證,慎防帳號遭盜用。
2.「拒絕不明APP」:切勿下載非官方應用程式商店提供的投資軟體,帳面獲利皆可由後台偽造。
3.「警惕實體面交」:合法投資不會要求與「個人幣商」面交大量現金。
雲林地檢署檢察長林秀敏呼籲民眾,詐欺集團常以高報酬或投資機會為誘因吸引民眾上當,並利用人頭帳戶及車手層層掩飾犯罪金流,請民眾務必提高警覺,切勿輕信不明來源投資訊息或提供金融帳戶給他人使用。
該署將持續結合警政資源,強力打擊詐欺犯罪,貫徹溯源斷根原則,以維護社會治安與民眾財產安全。(圖/警方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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