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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陳信銘/高雄報導】近來有民眾收到網路流傳一段交通新制傳言,內容提到6月起行人不走斑馬線一律開罰1800元、 紅燈右轉罰5400元等,對此,高雄市交通大隊證實指出此為網傳的拼貼舊謠言,並針對謠言一一糾錯。
 
高市交大列出謠言破解點,首先,2024年6月1日起,並沒有交通新制實施。至於行人「不依標誌、標線、號誌之指示或警察指揮」或者「不依規定,擅自穿越車道」,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8條,處500元罰鍰,並非網傳1800元。
 
針對停等紅燈超越停止線,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60條第2項第3款「不遵守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指示」,處900元罰鍰。不過,該罰則自1997年起已施行多年,並非網傳交通新制。
 
另依道交條列第53條第2項規定,機車或小型車紅燈右轉處600至900元;大型車紅燈右轉處1400至1800元,並非網傳5400元。
 
第53條第1項規定,闖紅燈,機車處1800至2700元、小型車處2700至4000元,大型車處3600至5400元,並未如傳言所說調整為3600至7200元。
 
此外,駕駛人行車速度超過路段速限的20公里內、20至40公里,及嚴重超過路段速限的40至60公里、60至80公里及80公里以上時,均會有不同的罰款金額,並不是加1公里就新增100元。一般超速40公里內依道交條例第40條,處1200至2400元;嚴重超速超過40公里處6000至3萬6000元。
 
高雄市交大大隊長黃元民呼籲,此謠言為複合2則舊謠言的變形謠言,今年6月1日並無交通罰鍰新制,且所提違規樣態罰鍰金額多有錯誤,為「錯誤」訊息。民眾若對現行交通法規或罰則若有疑問,可上網查詢「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或致電各地警察機關或監理所詢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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