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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林獻元台中報導】台中市議員李中23日表示,中央與各縣市政府在社會住宅議題上,都陷入一個誤區,認為要蓋越多越好,但實際上,真正的關鍵是入住社宅者是否有能力在居住期間存夠購屋頭期款,因此他提出三對策,希望市府審慎考慮。

 

李中指出,中央與地方政府這幾年到處興建社會住宅,但僧多粥少蓋再多其實都不夠。他認為政府沒有思考清楚蓋社會住宅的目的是什麼。

 

現行的辦法讓有資格者住三年、之後可以再延長三年,但住滿六年以後呢?他們是不是就有能力自己解決居住問題?如果沒有能力解決問題,他又回到重新抽籤入住的循環,那我們只是把一個問題拖了六年,白忙一場。

 

李中表示,真正的關鍵是我們能不能把入住社會住宅的需求逐年減少,因此,都發局應該要仔細評估,究竟入住者住幾年後,六年、八年或十年?他們才有能力可以存夠購屋頭期款,這樣期滿後,他們才能搬出去,讓其他有需求者入住,社會住宅也才能夠形成良性循環。

 

為了讓入住者存錢,李中議員建議第一策是租金要降低,這樣在青年朋友收入不高的大環境下,他們才有可能存到錢。另外,未來興建的坪數也不應該太高,這一方面可以降低興建成本,另一方面可以在同一塊土地上蓋更多戶數,讓更多有需求者入住。

 

李中提到,目前他觀察到不少社會住宅太強調舒適性,但土地的容積率卻沒有充分使用,若民間企業都要透過容積移轉來增加容積使用率,公部門卻讓容積率白白浪費,這是很離譜的事情,未來一定要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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