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獻元台中報導】台中市議會16日進行臨時會專案報告,其中興中街大火專案報告中,「梯間走道堆置大量雜物」,被消防局認為是火勢蔓延迅速、阻礙逃生的主因。市議員陳文政疾呼「租屋族也是台中人!」他強調,台中近幾年招商非常成功,大量的外移人口移入台中求職、生活,也帶動租屋需求上升,租屋安全問題也越來越重要。建議市府在中央修法的空窗期,可研議修訂相關自治條例,以補強租屋消防安全的執法依據。
市長盧秀燕回應表示,日前市政會議時,已請相關局處針對「私產內囤積垃圾」如何補強法源依據進行研議。她也呼籲,希望中央能儘速推動修法,讓全國有統一的標準,才能保障人民的居住安全。
陳文政質說,近年台中租屋需求大增,市中心屋齡較高的老屋,因為租金比較便宜且機能完善,變成租屋首選。但也出現許多屋主將舊透天,無管委會的老公寓隔成「學生套房」、「小資套房」進行招租。
陳文政以興中街大火為例,該建物屬於單一產權的全棟出租套房,屋主長期在屋內、屋外堆積私人垃圾,但環保局只能針對「屋外廢棄物」進行開罰,「屋內的廢棄物」卻沒有任何查報紀錄。
陳文政強調,租屋處逃生通道暢通、火災預警運作正常,是房東應負的基本責任,呼籲市府應修訂「台中市火災預防自治條例」,將租屋安全列入其中。他表示,新北、台南的火災預防自治條例,都有將學生宿舍明文列入,並可針對不配合受檢者連續處罰,呼籲台中市政府應儘速補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