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花蓮縣為體恤民眾,即日起至114年11月30日止受理民眾申請石綿建材拆除案件,申請資格為本縣轄內之建築物且為民眾私有住宅、個人農業設施、寺廟及教堂等非屬廢棄物清理法第2條規定事業者,符合資格且有需求的縣民均可向本縣環境保護局提出申請。
花蓮縣為協助解決民眾拆除石綿後所需面臨高昂的清除處理費用,爭取清運補助費用,協助民眾處理所拆卸的石綿建材廢棄物,除了與花蓮縣民攜手守護環境之外,也為鄉親省荷包顧家園。而石綿建材廢棄物屬有害廢棄物,民眾若需自行拆除,應注意個人健康防護措施或委託合法的清除處理業者,不可隨意棄置。
縣長徐榛蔚指出,石綿早年被廣泛應用於建築材料,然而在拆除及清運過程中,極易產生石綿粉塵逸散。不僅污染環境,人體若吸入更可能造成嚴重健康危害,呼籲本縣民眾把握「免費」清運與處理的補助機會,及早汰換石綿建材。落實永續環境,花蓮打造成為一個無毒健康的幸福城市。
如有其他相關石綿拆除或申請疑義可洽花蓮縣政府環境保護局03-823757轉2302黃小姐或新翊環境有限公司03-8233505張小姐詢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