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花蓮縣警察局吉安分局北昌派出所於5/20日上午11時許接獲報案,在吉安鄉中原路與自立路口有交通事故,警方獲報後迅速前往現場,初步了解為一部執行救護勤務中的救護車與一輛普重機車所發生的交通事故。
事故造成機車騎士臉部挫傷,經救護人員初步處置後送往醫院治療,並無生命危險。另查雙方均無酒駕情事,駕照持有狀況正常。另該救護車原正載送一名病患,事故發生後交由第二輛救護車即時接駁,患者順利轉送醫院,並無因事故而加重病情。
吉安分局分局長陳盈元表示,救護車在執行緊急任務時依法有優先路權,用路人聽到救護車鳴笛聲時應主動減速避讓,確保生命救援不中斷,共同維護緊急救護與道路交通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