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5.5.23.
針對行政院於114年5月16日核定修正114年度中央對各直轄市及縣(市)政府一般性補助款,平均刪減幅度高達25%,其中花蓮刪減26.5億、台東22.7億,合計刪減高達636億元,嚴重衝擊教育、社會福利、基礎建設等攸關國人基本權益之項目。
對此,立法委員鄭天財Sra Kacaw嚴正指出:行政院嚴重違反《財政收支劃分法》及《預算法》,應立即全數撥款。
鄭天財Sra Kacaw表示,所謂「一般性補助款」,係依據《財政收支劃分法》第30條及《中央對直轄市及縣(市)政府補助辦法》第2條及第3條所明定,目的在補助地方政府辦理基本教育、社會保險、社會福利、基礎設施等所需經費,屬於法律義務支出,不應違法刪減。
此次補助款遭大幅刪減,影響層面廣泛,涉及低收入戶生活補助、老農津貼、身障者與弱勢兒少扶助、學校冷氣與午餐經費、水利工程及文化體育發展等,直接影響基層民眾生活與基本權益。
鄭天財Sra Kacaw強調,立法院的通案刪減決議僅限於中央機關之一般維持費,並未授權行政院刪減對地方政府之補助款項。
行政院此舉,不僅違法,也漠視地方財政實際困境,與保障民眾權益的立法本旨背道而馳。
鄭天財Sra Kacaw呼籲行政院應立即撤回不當決策,恢復地方政府依法應有的補助經費,確保民眾教育與社會福利不受影響。中央與地方應本於合作精神,共同維護人民最基本的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