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東縣警察局刑警大隊執行「第12波安居緝毒專案」及「肅槍專案」,積極溯源,發現毒品來源的倪姓通緝犯(男、51歲)為躲避警方查緝,全臺各地輪轉躲藏,而倪嫌於114年4月上旬起即藏身在臺東市民宿內,且隨身攜帶大量毒品及槍械,接獲線報後即規劃查緝行動。




經報請臺東地檢署羅檢察官佾德指揮偵辦,於114年4月15日17時許,持檢察官所核發之拘票,由該局刑警大隊及保安隊霹靂小組執行查緝行動,趁犯嫌熟睡猝不及防備之際,一舉攻堅並順利逮捕倪嫌,起獲手槍1把、子彈72發、毒品海洛因9包(總毛重:190公克)、安非他命2包(總毛重:508公克)、大麻1包(總毛重:95公克)、依托咪酯菸油2罐(總毛重:150公克)、依托咪酯菸彈18顆、分裝瓶等證物,詢後將倪嫌依違反槍砲彈藥管制條例及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罪嫌移送臺東地檢署偵辦,並建請法院裁定羈押禁見獲准。
臺東縣警察局局長蔡燕明呼籲,為杜絕毒品及不法持有械彈等犯罪行為侵害人民的生命財產及安全,將持續針對非法槍械、毒品等重點工作加強查緝,全力維護國人安居樂業的生活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