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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陳信銘/高雄報導】死刑犯歐陽榕15年前因高雄女建商分屍案遭判死定讞,在獄中多次喊冤,並透過廢死聯盟聲請釋憲,25日卻因器官衰竭不治。
 
高雄第二監獄副典獄長張漢明今(27)天上午受訪表示,歐陽榕因殺人罪死刑定讞,於民國100年4月29日入監服刑,上週五(23日)因身體不適在監內門診,醫師診斷後認為有急送外醫需求,
 
當天即送往國軍左營總醫院急診,後轉加護病房,24日病況急轉直下,25日家屬簽屬放棄急救同意書,歐陽榕於同日宣告不治,獄方表示,歐陽榕在監期間生活狀況還算平穩,與獄友相處正常。
 
經橋頭地檢署檢察官李冠林相驗,發現死者本身有糖尿病病史,未按時服藥,有戒護外醫診斷證明,死者無可疑外傷,認定死因為糖尿病酮酸中毒,上腸胃道出血併急性腎衰竭,家屬沒有意見,檢察官今日開立相驗屍體證明書交家屬善後。
 
根據判決書指出,歐陽榕原為知名造紙廠加工處副處長,失業後投資失利背負千萬債務,2003年他向交情好的某建設公司盧姓女總經理開口借貸鉅款,竟因不滿遭拒而萌生殺機,他將盧女約至住處後勒斃,隨後在浴室內冷血分屍成10袋,分別丟棄在垃圾集中區、工廠廢料堆與山區道路。
 
檢警查出,歐陽榕殺人分屍後,隔天竟還假冒盧女聲音打電話向家屬勒贖1200萬元,隨後在國道標誌桿黏貼指示字條與警方玩捉迷藏,落網後,他一度編造多種版本卸責,直到警方在死者「頭七」當天突破其心防,他才坦承犯案。
 
歐陽榕入獄後,檢警追查出其昔日妻女竟也接連死於非命,歐陽榕領走超過600萬元保險金,雖懷疑背後藏有詐保殺親疑雲,卻因證據不足始終無法定罪,2011年歐陽榕死刑定讞後,即進入高雄第二監獄服刑至今,近年成為死刑釋憲聲請人之一,持續為自己喊冤,質疑當年判決瑕疵,但在尚未等到執行或釋憲結果前,即在獄中病故畫下人生句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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