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許順德臺中報導】陳姓男子組成「富○昌支付」洗錢水房集團,虛設廿五家空殼公司,向國內第三方支付業者申請虛擬帳號或繳費代碼服務等一連串不法行徑,共洗錢五十四億餘元,檢警共帶回陳男等廿七人,九人遭檢方依組織犯罪等罪嫌向法院聲押獲准。
該案是由金管會的「可疑帳戶預警中心」通報後,金○抗、金○昌等九家公司疑似涉及洗錢交易,經臺高檢署發交臺中地檢署偵辦,中檢交由檢察官張凱傑,指揮調查局中機站、彰化、南投縣調處、中市警二分局、保安警察大隊、保四總隊等單位共同偵辦。
專案小組調查,陳姓男子出資成立「富○昌支付」,從2023年起,陸續尋找大量成立廿五家人頭公司,向國內第三方支付業者申請虛擬帳號,或繳費代碼服務,再將所取得之支付服務提供予非法博弈娛樂城,供賭客入金使用,另將賭客入金的賭資偽裝販售「GASH」、「My Card」等商品所得。
另以「酒款」名義臨櫃提領現金,或以「老酒收購」、「酒款」等名義,將賭資轉帳至賭客指定帳戶,以此製造金流斷點,掩飾、隱匿犯罪所得來源及去向,初估洗錢金額高達五十四億九千二百餘萬元。
專案小組在今年二月及四月間執行搜索廿三處,約談、拘提廿七人,警示凍結金融帳戶一百廿八個,查扣現金九十七萬餘元、泰達幣USDT二千一百八十四顆。
檢察官另就警示凍結金融帳戶內餘額二千四百九十六萬餘元,向臺中地院聲請扣押裁定獲准,總計查扣不法資金達二千五百九十三萬餘元,有效防止犯罪所得流竄、移轉。
案經檢察官訊問後,認陳姓男子等九人涉犯組織等罪,有逃亡、勾串共犯或證人及偽造或湮滅證據之虞,向臺中地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其餘人頭公司負責人、車手,各以四萬元至廿萬元等交保侯傳。
圖說:調查局中機組等專案成員執行搜索動作。(由調查局中機站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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