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許順德臺中報導】盧姓警員曾與一名美女警察交往,他趁兩人首次發生性行為時偷拍性愛過程,分手後將影片剪輯成13分鐘精華並在網路販售,日前遭臺北地院判刑八個月;中市警二分局表示,盧員涉案行為發生於任職前單位期間,經調查確認事證明確,已記兩大過免職。
警二分局指出,盧姓前員警於111年7月調任本分局,本案妨害秘密犯行發生於110年、任職前單位期間,案發後,分局配合檢方偵辦,認涉案事證明確,嚴重損害警察形象,於114年10月22日依公務人員考績法第12條予以一次記兩大過免職汰除。
警二分局表示,該案事發於110年3、4月間,盧男當時與網紅女警短暫交往,兩人至北市旅館發生首次合意性行為時,盧男卻私自在房內架設手機偷拍,完整錄下女方身體隱私部位及性行為過程。
113年間,有網友在論壇及Telegram群組發現,有人公開販售時長13分鐘的性愛片,甚至曝光女警身份,該網友察覺有異後主動告知女警,女警取得相關截圖後立即向婦幼隊報案。
檢警追查發現,盧男疑似販售影片至少100次,獲利逾30萬元,114年6月警方南下前往其辦公室搜索,查扣手機、隨身碟、行動硬碟及攝影設備等證物,並將盧男逮捕移送,北檢隨後偵結提訴。
判決書指出,盧男身為主管職公務員,本應恪守法紀,卻利用交往關係與對方信任偷拍私密影像,始終否認犯行、未與被害人和解或賠償,顯見毫無悔意,犯罪情節及危害均屬重大,因此依法量判刑八月,全案可上訴。
圖說:盧男時值服務於中市警二分局,被記兩大過免職。(記者許順德翻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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