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信利/雲林報導】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今天(15日)逐條審查《菸害防制法》修正草案。立委劉建國表示,這次修法已不只是單純的菸害防制,而是針對電子菸與「依托咪酯」等新興毒品問題所提出的重要修法,希望透過制度強化,防止「喪屍菸彈」及毒駕持續危害國人安全。
立委劉建國表示,本次修法特別修正第十五條及第三十七條之一,將過去「使用」電子菸才處罰,擴大為「持有」電子菸即可依法裁罰,這項修法方向獲得朝野支持。
劉立委強調,這次修法真正的目的,不僅是嚴管電子菸,更是希望徹底防堵電子菸,成為施用依托咪酯等新興毒品的載具。
因此,他在審查時提出,未來第一線警察或教師,在發現民眾或學生使用電子菸時,除了沒入及裁罰,是否也應該當場進行毒品檢驗,確認當事人是否涉及施用依托咪酯或其他毒品。
劉立委說,如果只是單純沒入電子菸、開立罰單,卻沒有進一步查驗是否涉及毒品案件,恐怕無法完全達到此次修法遏止依托咪酯危害的目標。
他也當場要求法務部及警政署朝此方向研議相關辦法,相關建議也獲得現場共同審查委員的認同。
除了查驗外,劉立委也指出,目前電子菸外型愈來愈多元,第一線辨識工作面臨相當大挑戰。
他在審查會現場展示一張照片,看起來是一杯粉紅色手搖飲,但實際上卻是一支偽裝成手搖杯造型的電子菸,放在車內如同擺飾,帶在身上也可能被誤認為一般掛飾。
劉立委表示,未來電子菸可能持續偽裝成各種日常用品,增加第一線查緝與辨識難度,就連衛生福利部部長石崇良在現場也特地走近查看,才能確認照片中的物品就是電子菸。
因此,劉立委提出附帶決議,要求衛福部會同內政部警政署及教育部,共同研訂電子菸的辨識、認定及查緝標準作業程序,讓未來第一線警察、教育人員等執法人員,都有一致的辨識依據,提升查緝效率,共同防堵新興毒品危害。(圖/立委劉建國服務處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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