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信銘/高雄報導】民進黨六連霸高雄議員陳明澤和營造商莊嘉祥,涉嫌向綠能業者恐嚇索取土方回扣,遭橋檢搜索偵辦,並依貪污治罪條例,向橋院聲請陳、郭羈押禁見,1日凌晨法官裁定兩人均收押。高雄市長陳其邁今早出席三民運動中心開幕前受訪表示,尊重司法,希望司法能夠儘速釐清。
陳明澤涉貪一案,橋院31日晚上9時許召開羈押庭,迄8月1日凌晨2時許,約歷時4小時20分審理,法官認定陳明澤與業者莊嘉祥共同涉犯貪污等罪,嫌疑重大,所犯均為最輕本刑5年以上有期徒刑的重罪,並有逃亡、勾串及滅證之虞,均裁定羈押禁見。本案尚未確定,可抗告。
檢調調查,陳明澤疑利用營造業者莊嘉祥充當「白手套」,承攬清運工程,再轉手套利,初估約有5百萬元不法利益;檢調並掌握兩處光電案場受害,不排除還有未曝光的案場。
陳明澤牽涉及路竹的太陽能光電場開發案,因有光電業者對地方不熟悉,就找上陳明澤居中協調,要在路竹後鄉、竹滬一帶,以魚塭興建魚電共生光電場,藉此向業者恐嚇勒索回扣。
蟬聯六屆議員陳明澤,從91年高雄縣議會至今深耕超過20年,在北高雄的茄萣、湖內、路竹、阿蓮、田寮有極大影響力,但今年宣布不再爭取連任,並要交棒給女兒陳琳潔,陳琳潔也順利獲得民進黨提名,參選今年底的高雄市議員,期女兒延續民進黨在北高雄的政治影響力。
7月30日,橋檢主任檢察官陳竹君 、檢察官段可芳,就高雄市議員陳明澤和有德營造公司負責人莊嘉祥等人,共同利用職務上的權力及機會,以恐嚇方式,向綠能業者索討土方利益及收取賄賂,發動偵搜,並傳喚被告、證人到場。
案經檢察官訊問後,認為被告陳明澤、莊嘉祥兩人共同涉犯貪污治罪條例之圖利、不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恐嚇取財等罪嫌重大,並有羈押的原因及必要,31日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陳、郭兩人。8月1日凌晨2時許,橋院裁定陳、郭兩人羈押禁見。另有一人被諭知限制住居,其餘無保請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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