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信銘/高雄報導】高雄市負債總額與人均負擔金額長期居六都之首,審計部最新報告指出,高雄市公共債務未償餘額5年來減少244億餘元,略有成效;但不計入債限管制的自償性債務呈增加趨勢,5年來反而大增426億餘元。
高市府近年推動開源節流措施,並審慎控管債務,審計部根據高雄市公共債務表,指114年底計入債限之債務未償餘額2243億1704萬餘元,為近5年度新低,較110年底的2487億5080萬餘元,減少244億3375萬餘元,整體減債略有成效。
審計部表示,但高雄市不計入債限管制的自償性債務呈增加趨勢,截至114年底止,自償性債務餘額達862億8313萬餘元,較110年底的436億6269萬餘元,增加426億2043萬餘元。其中,普通基金減少5億4144萬餘元,而非營業特種基金增加431億6188萬餘元,部分債務結構逐步轉由非營業特種基金承擔的自償性債務,主要集中於高雄市大眾捷運系統土地開發基金等。
審計部指出,高市府為加速城市發展,辦理土地開發、推動捷運軌道等各項建設,由需求機關依公共債務法相關規定,編製自償性債務舉借及償還計畫案,提報高雄市公共債務管理委員會審議,截至114年底,非營業特種基金尚未結案的自償性債務舉借及償還計畫計20案,累計債務未償餘額合計840億2757萬餘元。
審計部強調,高雄市公共債務未償餘額雖呈下降趨勢,但不計入債限的自償性債務大幅攀升,且集中於非營業特種基金,其部分計畫的自償性收入未達預期,財源評估與執行存有落差,顯示債務管理及控管機制仍待強化。
高雄市財政局表示,自償性債務均依規定辦理,除經由公債委員會審議及評估其自償性計畫財源外,於每半年彙整各機關計畫執行情形及自償性效益陳報財政部,後續將持續落實自償性債務的管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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