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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林碧珠員林報導)法務部彰化執行分署強力執行「交通專案」,發現一名施姓義務人,積欠汽車燃料使用費、使用牌照稅和交通違規罰鍰等案件多達145件,連同先前經營獨資商號積欠的勞保、健保費用,總欠款達34萬餘元,彰化分署多次催繳,並查其財產,終使義務人主動到場申請分期清償。


施姓義務人供稱,他名下欠稅的車輛係106年間因經商不善,為了周轉而將車子到當舖典當借款,因無力還款,當舖取得所有權後將車子變賣,但新車主未依法辦理過戶登記,該車隨後又多次轉手,車子雖然不在施姓義務人手中,但車籍仍登記在施名下,陸續衍生車輛稅費和交通違規案件。


分署說,更嚴重是施姓義務人於114年間接獲警方通知到案,才知悉這輛未過戶的之車子,遭詐騙集團吸納作為提款、取款犯罪工具,致施本人面臨行政執行和刑事案件。


施姓義務人深感懊悔,坦言若早知會衍生如此嚴重的法律後果,當年就不會將車輛典當。


分署強調,法治社會不容挑戰,不論是交通違規、牌照稅費或攸關社會安全網的勞健保費,義務人均應依法履行,本案義務人到案後展現悔意和誠意,為兼顧法律執行力和義務人經濟負擔,分署核准分期繳納方案,每月2萬元,預計18期繳清。


分署呼籲車主們,車輛若經質押、轉讓或不再使用,務必至監理機關辦理過戶或報廢手續,切勿私下讓渡或放任車輛流落在外,否則不僅持續累積稅罰,更可能落入詐團手中而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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