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民眾黨花蓮縣黨部10/31日表示,依據該黨中央評議委員會10月30日公告,黨員傅國淵、江躍辰因違反《台灣民眾黨紀律評議裁決準則》第十一條及第十五條相關規定,經中央評議委員會決議,予以開除黨籍處分。
花蓮縣黨部指出,依據本黨紀律評議裁決準則,第十一條主要規範未經本黨提名、經黨內認定之違紀參選行為;第十五條則針對違紀助選,包括公開支持非本黨提名候選人、擔任相關競選職務,以及其他損害本黨及提名候選人權益等行為訂有相關規範。
花蓮縣黨部強調,尊重中央評議委員會決議,並重申台灣民眾黨在花蓮縣議員第一選區唯一提名、支持的候選人就是蔡翼陽,呼籲各界勿混淆本黨提名立場。未來也將持續落實黨員紀律,維護組織運作及相關制度規範。
台灣民眾黨花蓮縣黨部
2026年10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