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朝枝/南投報導】110年11月在草屯鎮接獲通報發現海蟾蜍,為了防止擴散,縣府和林務局、農委會特有生物研究保育中心、台灣兩棲類動物保育協會進行移除作業。縣府農業處提醒飼養者,登記即將截止,持有海蟾蜍的民眾應於6月14日前盡速辧理登記,以免受罰。
海蟾蜍名列世界百大外來入侵種,行政院農委會今年4月7日將海蟾蜍公告列入「野生動物保育法第31條第1項所定有害生態環境、人畜安全之虞之原非我國原生種陸域野生動物種類」,已飼養海蟾蜍的民眾應於6月14日前攜帶相關申請書表及證明文件,如飼主身分證明文件、可供辨識之動物照片等向所在地縣市政府完成登記,且不得再私下繁殖或買賣,違反者依野生動物保育法第51條處新臺幣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鍰。登記申請書可於「林務局自然保育網/下載專區/申請書表」中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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