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花蓮縣吉安鄉5/19日下午發生一起微電車自燃事件,所幸警方即時發現並果斷處置,有效防止火勢擴大,避免波及周邊車輛與建築物。
事件發生於吉安鄉中山路三段上,當時吉安派出所員警執行巡邏勤務,發現一輛行駛中的微型電動二輪車突然冒煙起火,火勢迅速蔓延,現場一度瀰漫濃煙,警方見狀立即使用滅火器避免火勢擴大,並迅速通報消防隊到場支援。消防人員抵達後迅速接手處理,火勢於短時間內撲滅,未波及其他車輛或建物,亦無人員傷亡。
起火的微電車係由一名男性少年騎乘,警方初步排除人為縱火可能,研判疑似電池過熱或電路短路導致起火,詳細起火原因仍由相關單位調查釐清中。車輛燒損嚴重,初估財物損失約新臺幣3萬元。
吉安分局長陳盈元提醒,隨著電動載具普及,民眾在日常使用時相關交通工具時應注意電池保養與車輛維修,避免長時間曝曬、電池老化或非原廠改裝等情形,以防引發火災事故。分局也將持續加強巡邏與公共安全宣導,守護居民安全不遺餘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