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有關近日媒體報導花蓮縣政府編列巨額宗教預算補助綁樁宮廟等不實指控,縣府對於此種散播不實言論及轉載錯誤訊息的作為,深刻表示遺憾。
花蓮縣政府澄清,花蓮縣114年度宗教禮俗預算編列1億5,000餘萬元,相關經費內包含辦理殯葬、禮俗以及宗教業務,如補助各鄉鎮市改善殯葬設施(含中央花東基金補助吉安慈雲山納骨牆工程等)、海葬、國殤祭典、集團結婚、清明掃墓便民措施、孝行獎表揚、忠烈祠設備改善及維護、宗教團體立案登記、補助辦理宗教活動以及其他必要行政業務費用等各種項目經費,並非網傳所稱全部用於宗教補助業務。對於媒體的誤導及不實的訊息,造成社會大眾的誤解,花蓮縣政府予以強烈譴責。
花蓮縣宗教活動補助業務114年度編列1,850萬元,於宗教禮俗預算1億5,000萬元中僅占12%;相較臺南市114年度宗教活動補助業務編列2,076萬元,於宗教禮俗預算2,825萬元中占比高達73%。然而,預算編列依照各縣市政府業務分類以及政策推動的不同,本來就存在經費編列項目之差異,難以準確比較各縣市宗教業務的相關支出。有關媒體報導以花蓮縣與臺南市宗教預算差異比較一事,實屬不合理。
花蓮縣地廣人稀,宗教團體發展無法與西部比擬,人口老化、經費缺乏等都是在地宗教團體常見問題,辦理活動相對不易,縣府身為推廣宗教文化傳承及輔導宗教團體成長的角色,除了積極協助宗教團體合法立案,同時透過宗教活動補助兼容歷史、文化、社福、教育等多種面向推動,引導宗教團體健全發展,對於推動花蓮縣宗教文化保護與傳承具有極大之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