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花蓮縣政府表示,為有效提升垃圾去化效率與氣化處理設施運作穩定性,呼籲民眾務必確實落實「三分類」制度。近年縣內垃圾總量攀升,加上觀光人潮與震後廢棄物增加,垃圾分類品質成為影響整體處理效能的重要關鍵。
花蓮縣每日生活垃圾產量約為170至180公噸,主要依賴設置於和台泥公司和平廠的「再生資源利用中心」進行去化,該設施每日處理量上限為200公噸,採用高溫氣化技術,可將垃圾轉化為合成氣並導入水泥窯再利用,達成能資源化與減碳雙重目標。
花蓮縣政府指出,若民眾未依規定分類,將廚餘混入一般垃圾,不僅導致水分與鹽分含量過高,進一步影響氣化效率與穩定性;若將電池、燈管等有害物品誤丟進一般垃圾,則可能產生毒性氣體或破壞設施設備,甚至衍生環境風險。
目前推行的垃圾三分類制度,包含「一般垃圾」、「資源回收」與「廚餘」,分類目的在於提升末端處理效率、降低污染風險並強化再利用率。再次強調,做好分類不只是行政規範,更是每一位市民參與永續治理的第一步。未來將持續透過資收站、APP查詢、社區講座與學校教育等多元方式,加強分類指導與正確投擲觀念,讓資源在源頭就被正確導向。
依據《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未依規定分類者將處新臺幣1,200元至6,000元罰鍰。花蓮縣政府提醒民眾,勿因便利而忽略分類的重要性,長期而言,錯誤的垃圾處理方式不僅增加地方政府處理負擔,也延緩永續目標的實現。
縣長徐榛蔚表示:「打造永續花蓮,不能僅仰賴末端處理設施,真正的關鍵在於全民從日常生活中確實落實垃圾分類。這不僅關乎環保,更是守護花蓮珍貴山海資源、為下一代留下一片潔淨土地的重要責任。」,垃圾分類與氣化處理政策,是落實聯合國永續發展目標SDGs11永續城鄉指標、SDGs12責任消費與生產指標以及SDGs13氣候行動指標的具體行動。透過政府與民間攜手、公私協力推動,花蓮正穩健邁向「零廢棄、低碳排」的永續家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