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朝枝南投報導︺為協助更多家庭順利聘僱外籍家庭看護工,勞動部自114年8月1日起公告新增「免評對象」及「多元免評資格」,讓真正有照護需求的民眾可以更快速取得協助。
依據最新修法及公告,符合下列資格之被照顧者,無需經醫療機構專業團隊評估巴氏量表,即可申請外籍家庭看護工:
原有免評資格
1. 長期使用長照服務者:連續使用長照照顧服務達6個月以上者。
2. 特定身心障礙者:具備特定14項法定身心障礙項目者。
3. 輕度以上失智症患者。(需具診斷證明書)
新增免評資格(自114年8月1日起適用)
4. 70歲以上,罹患癌症第二期以上者。(需具診斷證明書)
5. 癌症第四期以上患者(不分年齡)。(需具診斷證明書)
6. 70歲以上特定非實體癌患者,如:血液性癌症等。(需具診斷證明書)
7. 醫療機構開立診斷證明書,且載明「全癱無法自行下床者」或「需24小時使用呼吸器或維生設備,且於 6 個月內病情無法改善者」。
8. 1年內曾聘僱外籍看護工或中階看護工者。
9. 年滿80歲的長者,憑身分證明文件,逕洽就業中心申請。
為避免新規上路後出現「輕症排擠重症」的情況,勞動部導入「案件分流」制度,將申請案件分為「重症案件」與「一般案件」兩類。重症案件原則1日完成本國照顧服務員推介及介紹長照資源;一般案件則為7日內完成辦理,以確保重病、失能嚴重者不會因為政策放寬而等候過久。本縣長期照顧管理中心截至114年8月13日,已受理91件重症案件及29件一般案件。
年滿80歲的長者申請流程已更簡化,僅需檢附身分證明文件即可申請,無需再經長照中心審查,直接由勞動部受理。申請相關問題可洽詢南投就業中心,電話049-2224094分機307。
縣府衛生局長陳南松表示,制度調整是為了回應我國高齡化社會的照護需求,讓真正有需要的家庭更快、更簡便的聘僱外籍看護。建議民眾如有相關需求,可先向南投縣長期照顧管理中心或南投就業中心洽詢,以了解詳細的申請流程及應備文件,確保順利申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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