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花蓮縣光復鄉9/23日遭大洪水重創,縣政府發放災區每戶5萬元慰問金,但是大進村、大全村、南富村這3個村沒有全村被列入發放對象,約百名鄉親10/6日高舉「抗議」紙牌,前往花蓮縣府前進指揮所抗議,痛陳災民心聲:「大家都在哭!」、「我們是次等災民」,花蓮縣政府社會處長陳加富回應說:「請鄉親們寫陳情書向縣政府陳情,縣政府會再做評估。
花蓮縣政府10月2日發布新聞稿說明光復馬太鞍溪堰塞湖災害慰問金發放事宜如下:
花蓮縣光復鄉馬太鞍堰塞湖災害,縣府秉持關懷受災鄉親的原則,10/3日起開始發放災害慰問金與救助金,並開設領取站為期一個月,協助鄉親因應短期需要。
縣府指出,本次災害慰助金每戶災民將發放5萬元,自10/3日起可領取。另外,有關罹難者100萬元慰問金,直接匯入家屬指定帳戶。
10月3日當日依所在村里至7個定點領取(大全村及大進村因戶數較少由縣府人員親送)。10月4日至31日,開設2處領取站,光復鄉親至光豐農會領取、鳳林鎮及萬榮鄉親至縣府中區實物銀行領取。
缺乏證件者,如鄉親因災遺失或尚缺身分證件,建議請先至光復戶政事務所或至設於光復糖廠醫療站內(糖廠街19號)的戶政便民服務站辦理補證後,再行領取慰問金,以加快作業。
未納入劃定範圍而實際受災者,請受災民眾前往所在地公所社會課,提供建物門牌照片與受災情形照片,造冊登記,縣府將於約4個工作天內完成審核,即可至領取站領取。
未設籍但實際居住者(含租賃),請擇一代表人由村辦公室核發實際居住證明後備妥證件領取。
縣府提醒,相關細節可詳閱新聞稿附件,或撥打慰問金諮詢專線03-82304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