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碧珠員林報導〕二林中科園區用地遭不肖之徒開挖,再回填未篩選、分類的營建混合廢棄物,彰化地檢署接獲警方舉發後透過﹁檢警環平台﹂和環保局等單位追查和搜索,將江姓主嫌等三人聲押禁見獲准,全案今天偵結,檢方將11名被告和2家公司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和刑法偽造文書等罪嫌提起公訴,並建請法院對2名有前科被告從重量刑。
彰檢主任檢察官王銘仁指出,檢方偵辦一家﹁營建混合物分類處理場公司負責人,勾串虛設開發公司,在二林中科園區非法棄置營建廢棄物案件,檢察官偵結將2家公司和11名被告,以違反廢棄物清理法﹁未經許可提供土地回填堆置廢棄物﹂、﹁非法清理廢棄物﹂及刑法﹁行使不實文書﹂等罪嫌起訴。
王主任檢察官說,113年10月初﹁山陀兒﹂颱風後,警方在二林中科園區用地發現遭開挖的坑洞及大量含碎磚、玻璃、塑膠片、廢木料等營建廢棄物,乃報請檢方指派檢察官陳振義指揮保警二總隊、溪湖分局、芳苑分局,並透過檢警環平台與環保局組專案小組追查,查獲江嫌等人未有合法清除處理許可文件載運未經篩選、分類的營建混合物至該處棄置,經溯源追查,營建混合物分類處理場公司許姓經理(59歲,住北市),再夥同龔姓被告(58歲,住嘉義)掌控的公司合謀偽造2公司間﹁購買土石方﹂再利用買賣契約書及﹁北市土資(分類)場餘土運送處理證件﹂,用以虛構營建廢棄物已依規定再利用假象,作為江嫌等人載運廢棄物時應付臨檢和稽查之用,掩飾非法棄置廢棄物事實,經檢察官指揮專案小組搜索江姓等2家公司和被告住處等7處,拘提江嫌等7人到案,聲押江姓主嫌等3人獲准,並有4人交保,查扣4輛曳引車、3輛半拖車、1台挖土機等機具,全案偵結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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