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周為政彰化報導〕彰化縣文化局建議彰雲聯手將橫跨彰雲兩縣的「西螺大橋」升格為縣定古蹟,共建「跨縣文化資產聯合平台」,攜手守護西螺大橋。
彰化縣文化局說,接獲民眾建議,依「文化資產保存法」第14條條文,建議將西螺大橋升格為縣定古蹟。
文化局說,經彰雲兩縣的縣府於今年9月24日召開會議,進行現地勘查和專業審查,兩縣文化資產審議委員就橋梁結構、歷史意涵和文化象徵性等面向,綜合評估後結論,維持「歷史建築」身分,此決議引起地方文史團體和民眾關注,顯示社會對大橋文化價值的重視和期待。
文化局指出,鑑於西螺大橋橫跨彰化、雲林兩縣行政轄區,為深化文化資產價值評估,請納入地方文史團體意見,研議後續保存管理和維護權責、分工等事項,兩縣府依「文化資產保存法」第5條規定,共同商定成立「跨縣文化資產聯合平台」。
平台將作為正式行政協作和專業交流機制,兼顧專業評估與地方意見,促進西螺大橋文化資產永續保存和活化利用。
橫跨濁水溪的西螺大橋,連結彰化縣溪州鄉與雲林縣西螺鎮,不僅是兩縣居民共同生活記憶和區域發展重要象徵,更是台灣光復後提供鐵公路的交通建設,為時代變遷重要見證。
文化局說,西螺大橋啟用通車以來,見證地方繁榮與人文交流歷程,深具歷史意義和文化價值,民國90年和93年登錄為彰化縣與雲林縣歷史建築。
西螺大橋不僅是一座交通設施,更象徵兩縣長久歷史連結和人文情感,兩縣將透過跨縣聯合平台,確保文化保存和通行安全並重,讓文化資產治理更具制度化和前瞻性,期盼藉跨域協作,推動文化交流和觀光共榮,讓這座承載共同記憶的紅橋成為彰、雲文化永續與區域合作新典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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