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信銘/高雄報導】黃姓女子跟前夫洪男發生衝突,黃婦跑去派出所聲請保護令,剛離開派出所,就被洪男尾隨其後,用滅火器及鐵製畚箕攻擊頭部,黃女重傷送醫,洪男行凶後15分鐘投案,被檢方依殺人未遂等罪向法院聲押獲准。
警方指出,10月29日傍晚5點多,大寮區河堤路發生糾紛,林園警分局中庄派出所員警到場處理時,得知59歲洪姓男子與54歲黃姓女子已離婚,但兩人因一起工作,為了工作上的瑣事引起口角,雙方互有拉扯。
員警到場排解後,黃女也到派出所提出傷害告訴並聲請保護令,期間,員警訊問她是否需警方提供協助,但黃女說不用,員警告知她,若有安全需求,可隨時致電派出所派員保護。
沒想到員警的一席話「一語成讖」,黃女前腳剛離開派出所,回家途中就被洪男埋伏堵人,洪男拿滅火器及鐵製畚箕攻擊她的頭部,造成黃女頭部撕裂傷送醫搶救,且洪男行凶後逃逸。15分鐘後,洪男自知難逃法網,跑去派出所投案,檢方訊後依傷害、殺人未遂等罪向法院聲押獲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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