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護市民生命財產安全 煙火施放安全 中市消防局推預審機制提升申請效率
(特派員陳明/臺中報導)為確保專業爆竹煙火施放安全並提升行政效率,台中市政府消防局建立「專業爆竹煙火施放申請預審機制」,協助業者在正式送件前先行檢視相關文件內容,減少補件與往返修正次數,讓申請流程更順暢,也兼顧公共安全管理。
消防局表示,專業爆竹煙火須由合格專業人員透過電子設備操作施放,並非一般賣場或金香舖等場所可供民眾購買之商品,屬於專案申請、專案使用的管制物品。無論來源為國內製造或國外進口,自儲存倉庫運出至臨時儲存場所及最終施放場所的各項流向,都須依法申報與管制,以確保流向可追溯、數量可掌握,避免流入市面造成公共安全疑慮。
消防局指出,依據《爆竹煙火管理條例》第16條規定,施放專業爆竹煙火須於施放5日前向所在地消防機關提出申請,經審查核准後方可施放。消防機關將依煙火種類、規格及數量等條件,核算適當安全距離及所需專業施放人員數量,並審查施放場所的安全防護計畫,包括現場警戒管制、滅火整備、緊急救護措施、交通管制及觀眾疏散動線等內容,同時要求檢附施放現場平面圖,清楚標示安全距離及管制範圍,以確保施放過程安全無虞。
消防局表示,為提升審查效率,業者若有預審需求,可先與消防局承辦人員聯繫確認相關事項,再以電子郵件檢附資料送審,由消防局先行檢視並提供修正建議,協助業者完善申請內容,加速後續正式審查流程。
消防局也提醒,專業爆竹煙火具高度危險性,應由專業團隊依法申請並依核准內容施放。若未依規申請或違法施放,最高可處新台幣150萬元罰鍰;若因此造成人員生命、身體或財產損害,亦可能涉及刑法公共危險罪責。消防局呼籲民眾遵守相關法規,共同維護市民生命財產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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