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信銘/高雄報導】中油煉製事業部前執行長徐漢被控貪瀆,並棄保潛逃6天後落網,被橋檢依觸犯毀損公務等罪,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但他不服提起抗告,仍高雄高分院裁定駁回並定案。
中油煉製事業部徐漢被控貪污2700萬元案,獲准5百萬元交保,原本橋院定3月23日宣判,但他竟於19日,在屏東萬巒鄉中正路,剪斷電子腳環棄保潛逃,橋院隨即發布通緝,並沒收保釋金。
檢警全力追緝,24日晚上循線到台東縣金峰鄉某休閒農莊將徐漢逮獲,檢察官認為他觸犯棄保潛逃、毀損公物等罪,涉案情節重大,有逃亡之虞,聲請法院羈押,經橋頭地院裁定獲准,並禁止接見、通信、收受書籍及其他物件、閱讀報紙、收看電視及聽廣播,但徐漢的辯護律師不服,提出抗告。
高雄高分院審理後,認為徐漢確有逃亡之虞,駁回抗告並定案。至於他涉貪案部分,被橋院判處有期徒刑25年,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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