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榮興署長統籌 警政署發動「全國同步擴大取締毒駕」高哲翰專文
內政部警政署於 2026 年 6 月 18 日晚間由署長張榮興統籌,發動全台 「全國同步擴大取締毒駕」專案勤務,聯合中央與地方共計投入約 5,000 名警力,重拳掃蕩毒駕與酒駕危害。專案執法成果,本次全國擴大取締行動之具體戰果如下:查獲案件:共計攔查並查獲 155 件犯罪。車輛移置:當場依法移置保管 154 輛涉案車輛。重點地區:全台各縣市警察局(如臺中市、桃園市、臺東縣及苗栗縣等)同步動員,針對轄區易發生毒駕、酒駕之重點時段、路段與特種場所,實施強力路檢、攔查及巡邏。取締法規與罰則警方提醒民眾,不論是服用毒品、管制藥品或是飲酒,只要造成不能安全駕駛而上路,皆會面臨嚴厲法律制裁:刑事責任:依《中華民國刑法》第 185-3 條,毒駕或酒駕最重可處 3 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 30 萬元以下罰金;因而致人於死者,最重可處 10 年有期徒刑。行政處罰: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除當場移置保管車輛外,亦會面臨高額罰鍰、吊銷駕駛執照及公布姓名照片等處分。警政署透過官方 Facebook 粉絲專頁強調,守護用路人安全,是警察的責任,查緝毒駕等公權力執法更不容挑戰,將依法嚴正究辦,絕不寬貸。同時也提醒第一線執勤同仁,執勤時務必提高警覺,將自身安全列為最高優先,唯有守護好自己,才能持續守護民眾安全。為持續強化毒駕查緝作為、守護用路人安全,我們於6月18日晚間執行「全國同步擴大取締毒駕」專案勤務,結合中央及地方警力約5,000人,全國同步展開強力取締。 本次專案成果:查獲毒駕 155件155人。查獲酒駕 129件129人。查獲通緝犯 86人。查獲各類刑案 88件96人。移置保管車輛 154輛。
毒駕行為不僅違法,更嚴重威脅所有用路人安全,其危害程度往往高於酒駕,一次錯誤決定,就可能造成無法挽回的傷害。今年1月至5月,全國毒駕移送案件已達6,730件,較去年同期增加2.8倍,顯示查緝量能持續提升,亦展現主動攔阻、強化執法的決心。從路面攔查到源頭溯查,從提升見警率到強化執法能量,我們持續站在第一線,守護每一段平安回家的路。未來將常態性強化路面攔查及溯源緝毒作為,保障用路人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