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張文一嘉義報導】雲林縣45歲賴姓男子,因酒駕拒測等交通違規行為,欠繳罰鍰金額共計18萬餘元。賴男無可供執行財產且身體行動不便,因無穩定工作以致生活困頓,賴男對於自身過往的飲酒行為表現出愧疚感,並透露想要戒酒、重回生活正軌的意願,嘉義分署除轉介賴男至「台灣戒酒暨酒癮防治中心」,協助尋求專業的戒癮治療外,同時針對其經濟危機,轉介至雲林縣政府社會處以解生活燃眉之急。
賴男於110年未領有駕駛執照,酒醉駕車拒絕接受酒精濃度測試之檢定,遭裁罰18萬9,000元。賴男名下幾乎無財產,強制執行僅扣得4,922元。為深入了解義務人狀況,執行人員前往賴男的住居所現場執行,在訪視過程中,執行人員發現賴男目前獨居,因身體行動不便而難以尋找穩定工作,甚至每天僅依靠里長資助的一餐度日,生活極其困頓。執行人員與其對談中,賴男對於自身過往的飲酒行為表現出愧疚感,並透露想要戒酒、重回生活正軌的意願。
面對賴男的困境,嘉義分署採取了雙管齊下的輔導措施,為了防止其再次酒後駕車,造成潛在的交通安全隱患,分署主動將其轉介至「台灣戒酒暨酒癮防治中心」,協助其尋求專業的戒癮治療。同時針對賴男目前經濟危機,分署則轉介至雲林縣政府社會處,希望以社會救助資源提供經濟扶助。
嘉義分署藉此案例呼籲民眾,務必切實遵守交通規則,嚴禁酒後駕車。同時強調,對於有飲酒問題並渴望進行戒癮治療的義務人,分署將扮演聯繫管道的角色,協助其從根本上解決酒癮問題,期望能從源頭減少違規發生,進而為國民創造一個安全的用路環境。 為落實法務部行政執行署「交通(加強執行車輛相關稅費罰鍰)專案」,貫徹行政院「五打七安」政策中的道路交通安全目標,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嘉義分署針對酒駕罰鍰案件強力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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