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簡安/中市報導】
交通部觀光署自115年9月1日起,請旅行社辦理赴陸考察團、參訪團及民眾自組團時,於行前至陸委會「國人赴陸港澳動態登錄」系統登錄團體資訊。觀光署強調,此舉僅填報團體行程相關內容,完全不涉及旅客個人資料。
本次登錄作業以「團體」為單位,填報內容包含旅行社名稱、承辦與領隊聯絡資訊、團體人數、起訖日期及簡要行程,不包含個別旅客姓名與證件資料。
觀光署表示,當發生緊急事故時,政府機關便能第一時間聯繫旅行社,迅速掌握狀況並提供必要協助。
針對旅行業赴陸業務,業者須落實「告知旅遊風險、登錄團體行程資訊、填報業務統計資料、投保旅行業責任保險」等4項安全管理措施。
觀光署說明,相關查核是針對整體辦理情形進行評估,並非未登錄就直接開罰。
考量新制上路,初期將以宣導與輔導為主,若未填報完妥會先請業者限期改善,經勸導未果或再次違規才會依規處理。
觀光署期盼透過產官學界共同合作,確保國人赴陸旅遊的安全與權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