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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 彭可/臺北報導】酒精代謝率因人而異,飲酒後勿僥倖駕車,雖警方、媒體一再宣導,然隔夜宿醉及食用含酒精料理所造成的酒駕事件仍屢見不鮮。

日前北市警局中正第二分局交通分隊警員黃義盛擔服取締酒後駕車勤務,於07時55分許巡邏行經三元街與和平西路二段16巷口時,見一名蔡姓男子騎乘普重機車於沿三元街西往東對向行經,黃員見蔡男面帶酒容、神情恍惚,察覺有異將其攔停路旁,便聞到濃厚酒氣,蔡男坦承昨日晚間20時許飲用4-5罐啤酒,警方當場宣讀相關權利、再次確認是否服用其他含酒類成分物(如蜂膠、含酒量料理等),蔡男才又承認稍早上班途中,食用疑似加有米酒的大腸湯。

警方依規定實施酒測,酒測值高達1.49mg/L嚴重超標,蔡男表示昨夜飲用啤酒後已有適當休息,且早餐食用少量含酒料理,應該不至於超過酒測法定標準值,上班途中竟難逃交警火眼金睛遭逮,全案依刑法公共危險罪嫌移送法辦,並當場移置保管車輛。

中正第二分局提醒,時近秋冬季節,大家會食用薑母鴨、燒酒雞、藥膳等含酒精料理進補,只要有飲酒或食用含酒料理,不論濃度高低多寡、量多量少,身體一定會吸收,絕對不能駕車,改以搭乘大眾交通運輸工具、指定駕駛、利用叫車或代駕服務,充分休息,待酒精完全代謝,始可駕駛上路。警方也會持續展現「酒駕零容忍」執法決心,打擊酒後駕車的行為。


宿醉上班還吃米酒料理 難逃對向中正第二分局交警火眼金睛。(圖/中正第二分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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