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花蓮縣警察局玉里分局10/12日偵破一起發生於113年8月間的殺人棄屍案;案件歷經一年沉潛,警方接獲情資後,因涉及命案不敢大意,分局長黃清暉立即指示成立專案小組,動員偵查隊及玉里、東里派出所連夜全力投入偵辦,務求儘速釐清案情、追查真相。
花蓮地檢署偵辦花蓮縣玉里鎮殺人棄屍案,因對於社會治安有重大影響,經審酌公共利益之維護,認有適度公開說明之必要,茲說明如下:
地檢署於114年10月11日,接獲花蓮縣警察局玉里分局通報,花蓮縣玉里鎮發生殺人案件且遺體遭遺棄山區,案發時間為113年8月間,地檢署立刻指派檢察官組成專案小組,指揮警方在疑似棄屍地點擴大搜尋遺體,旋於10/12日在花蓮縣富里鄉某山區尋獲遺骨,並先後將被告莊〇〇、陳〇〇、呂〇〇〇、楊〇〇拘提到案。
被告4人經檢察官訊問後,因認均涉犯刑法第271條第1項之殺人、第247條第1項之遺棄屍體等罪嫌重大,有事實足認有逃亡、湮滅證據及串證之虞,且所涉為最輕本刑5年以上有期徒刑重罪,有羈押之原因及必要,爰向臺灣花蓮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禁見均獲准。
為保障犯罪被害人家屬法律上權益,地檢署已同步啟動犯罪被害人保護機制,通報財團法人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臺灣花蓮分會,提供被害人家屬全方位的關懷與支持服務,期能陪伴家屬度過艱難時刻。
警方調查,住在新北市的金姓死者(女,23歲)透過交友軟體認識的莊姓女子(27歲)鼓吹下,到花蓮工作賺錢,同時ㄧ起租屋住在花蓮縣玉里鎮忠孝二街,同住的還有楊姓男子(26歲)及其呂姓妻子(27歲)。
不久呂姓女子懷疑金姓死者竊取手機,於是與丈夫楊姓男子及其陳姓友人(男,25歲)和莊姓女子等4人,以童軍繩將金姓死者綑綁後用棍棒圍毆凌虐致死,再將屍體塞進木製衣櫃,載到富里鄉六十石山產業道路偏僻處棄屍荒野。
莊姓女子在金姓死者被棄屍荒野後,又涉嫌盜用金姓死者的存摺內存款,由於沒有工作收入卻揮霍無度,家人追問下,10/11日才說出金姓女子遭凌虐死亡,她用的是金姓死者的錢云云,家人立即帶著莊姓女子到花蓮縣警察局吉安分局豐田派出所自首,莊姓女子在警詢中坦承盜領金姓死者帳戶存款,並供出金女被殺害內幕。
莊姓女子供稱,她和金姓死者認識後,鼓吹金姓死者到花蓮縣工作,然後ㄧ起租房子住在玉里鎮,金姓女子被殺害棄屍後,她用金姓死者手機傳訊息給家報平安,然後盜領其帳戶存款花用。
案件發生至今已逾一年,期間因監視影像多已消失,偵查工作面臨極大挑戰;然專案小組鍥而不捨、持續蒐證、訪查與偵訊,逐步釐清案情脈絡,10/11日晚間在玉里鎮上查獲另名涉嫌人,並於10/12日上午8時許前往富里鄉產業道路順利尋獲被害人遺骸。現場隨即通報刑事警察大隊與鑑識科人員到場勘驗採證;另兩名涉案共犯亦於同日上午在花蓮市區遭警方拘提到案。
歷經一年懸宕,警方展現決心與行動力,自嫌犯投案起短短12小時內即鎖定涉案人員、尋獲遺骸、釐清案情。全案目前已將四人依涉嫌殺人及遺棄屍體罪嫌,移送花蓮地方檢察署偵辦;經花蓮地方檢察署向花蓮地方法院聲請羈押,已獲法院獲淮羈押禁見。
玉里分局長黃清暉表示,警方始終秉持「勿枉勿縱、追根究柢」的精神,持續深挖案情、突破心防、抽絲剝繭,讓真相最終浮現,也盼能為被害人及其家屬討回公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