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信銘/高雄報導】性侵勒殺馬來西亞女大生凶嫌梁育誌三度判死,高等法院高雄分院今(29)天更二審宣判,針對強制性交而故意殺害鍾女,改判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又涉犯強盜罪,處有期徒刑8年。
台南市長榮大學馬來西亞籍鍾姓女大學生2020年10月28日晚間返回住處途中,遭高雄市阿蓮區男子梁育誌以麻繩勒住脖子,強拖至路旁性侵後勒死,棄屍阿蓮山區。
法院一審、二審均判梁男死刑,最高法院撤銷發回,高等法院高雄分院更一審仍判處死刑,為限縮判處死刑判決條件以來,更審後仍判處死刑首例。
但最高法院認為應依數罪分論、併罰,且梁男可能是計劃性侵、再提升為殺人犯意,未必自始就是計畫性侵殺人,犯意有待釐清,撤銷發回高雄高分院,進入更二審。
高等法院高雄分院今天更二審宣判,針對梁育誌所犯強制性交而故意殺害被害人,與強盜罪必須分論併罰,同時認定被告並非事前預謀有計畫殺人,但是有間接故意殺人,並參酌凱旋醫院、嘉南療養院,關於矯正教化可能性降低再犯社會復歸可能性量刑鑑定,以及各醫師、心理師、教誨師等意見,有教化、矯治可能,針對梁育誌強制性交而故意殺害被害人,改判無期徒刑,又涉犯強盜罪,處有期徒刑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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