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信銘/高雄報導】喀麥隆籍貨輪「飛燕號」涉及史上最大宗安毒走私案,被檢警查扣市價23億元的1.2噸毒品,主嫌李建良一審被判處無期徒刑,他為求減刑,供出金主身分後,二審獲改判徒刑17年,案經最高法院發回更審,高雄高分院更一審認定他「供出毒品來源」成功讓檢警查獲幕後貨主,改判徒刑16年8月。
判決指出,2023年7月16日前,飛燕號自高雄港出航至越南外海指定座標,將2級甲基安非他命綠色麻布袋60大袋和3級愷他命黃色麻布袋5大袋,搬運至船上返航,即將駛抵高雄港時,再將毒品全數塞進太空包,並用垃圾掩蓋。
同年8月7日,該船進入高雄港後,警方接獲情資登船搜查,查扣1.2噸安毒、百餘公斤K毒,市價高達23億,並循線逮捕主嫌李建良、印尼籍船長等多人。
高雄地方法院審理時,法官依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判處李嫌無期徒刑。全案上訴高雄高分院,李建良為了減刑,供出幕後金主是李鑫,檢警循線追緝到案後,李鑫否認涉案,辯稱是李建良等人為了減刑才串通後咬他出來頂罪,但說詞不被採信,一審依運毒罪判他徒刑15年。
李建良再上訴,案經最高法院發回更審,高雄高分院更一審認為,李男和同案葉姓共犯供述對查獲毒品來源具有實質幫助,依法給予減刑,分別改判李建良徒刑16年8月、褫奪公權5年,葉姓男子徒刑10年6月,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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