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張文一嘉義報導】居住在雲林縣的49歲徐姓男子,於112年間因酒後駕車,且10年內已經累計酒駕達3次以上,遭到裁罰18萬元罰鍰後移送行政執行,惟徐男並無工作且銀行存款只扣得2,439元。經執行人員深入調查後,發現徐男有以其為要保人之人壽保單,嘉義分署隨即核發執行命令扣押該壽險保單,並陸續通知徐男及受益人(介入權人)表示意見,因皆無意清繳欠款,分署依法終止該壽險保單,以保險金抵繳18萬元酒駕罰鍰。
然而,即使案件全額徵起,執行人員並未就此結案了事,為了避免徐男未來再次酒駕而危害公眾交通安全,特地前往徐男的住處提供實用的酒癮戒治資訊,耐心與徐男進行溝通,親切引導他填寫飲酒問題篩檢問卷,取得徐男同意參加衛生福利部的「酒癮治療費用補助方案」,由分署轉介至台灣戒酒暨酒癮防治中心,期盼能藉由專業機構的陪伴與治療,協助他早日擺脫酒精控制,回歸健康生活。
為貫徹行政院「五打七安」政策中的道路交通安全目標,法務部行政執行署特別展開「交通(加強執行車輛相關稅費罰鍰)專案」,旨在透過強力的執法手段,確保國家公權力不容挑戰,並進一步維護法治、安全的用路環境。行政執行署嘉義分署除針對長期拖欠交通罰鍰的義務人強力執行外,同時針對酒駕案件積極提供戒癮治療轉介服務。
嘉義分署持續向社會大眾呼籲,民眾應切實遵守交通規則,並且嚴禁酒後駕車。若義務人面臨飲酒問題而想要進行戒癮治療,嘉義分署同時也是一個重要的聯繫管道,隨時準備協助義務人從根本上解決酒癮問題。期盼透過公權力與溫暖關懷的雙重力量,共同為社會大眾創造安全且安心的用路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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