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朝枝南投報導︺ 南投縣政府依據行政院性別平等政策綱領,鼓勵人民團體於組織章程增訂理事、監事組成單一性別至少1/3之比例,以倡導人民團體性別平權及減少決策角色之性別落差,114年4月份有1個社團將「理事、監事任一性別比例不低於1/3」納入章程,為南投縣草屯鎮北勢社區發展協會。
另有12個社團進行理事、監事任期屆滿改選,理事、監事組成符合單一性別至少1/3比例之規定,分別為南投縣國際演講協會、南投縣竹藝學會、南投縣仁愛鄉廬山社區發展協會、南投縣文化藝術學會、南投縣日月潭國際扶輪社、南投縣中興社會教育學會、社團法人南投縣愛鄉文教協會、南投縣竹山鎮桂林社區發展協會、南投縣觀光協會、南投縣噶哈巫文教協會、南投縣不動產經紀人公會、南投縣南投市南崗慈善會等。
至於南投縣政府依據人民團體法規定,受理縣民申請許可立案社團組織,114年4月份有1個社團完成立案籌組,南投縣鎮元慈善會。
截至4月底止,本縣立案之人民團體共有1,618個,不包含278個社區發展協會,立案數量前三名之團體類別為社會服務及慈善團體532個、學術文化團體346個、經濟團體196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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