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花蓮縣警察局吉安分局光華派出所於接獲報案,在吉安鄉南濱路一段與知卡宣大道路口有交通事故。經警方初步了解,為曹姓男子(60歲)駕駛曳引車,沿南濱路一段自北往西右轉進入知卡宣大道時,與同向直行的顏姓機車騎士(22歲)發生交通事故。顏男當場倒地,造成腿部受傷,經救護車送往醫院治療,目前無生命危險。
經警方調查發現,肇事的曳引車右轉時,與同向直行的機車,發生同向擦撞交通事故。肇事曳引車於事故發生後並未停留現場,在警方通知後方到案說明。經警方實施酒測,雙方駕駛均無酒精反應,詳細事故原因還有待進一步釐清。另外經查驗曳引車無超載情形,但駕駛未依規定處置的部分,警方已依刑法185-4條函送花蓮地檢署偵辦。
吉安分局長陳盈元呼籲,轉彎車輛應隨時注意路況並禮讓直行車,尤其大型車駕駛更應提高警覺、確保視野範圍,避免因視線死角釀成事故。同時也強調,事故發生後駕駛人有義務應立即停留現場妥善處置,切勿因一時疏忽或誤以為無礙而離去,以免觸犯刑事刑責。吉安分局亦將持續針對事故熱點加強執法,守護用路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