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信銘/高雄報導】59歲簡姓女子因詐欺案入獄服刑,向同在女子監獄服刑的黃姓女受刑人佯稱認識很厲害的律師,監察院某監察委員還是她表姐,可以幫黃女提早出獄,黃女誤信陸續匯出1百多萬元,但給錢了卻一直沒有實現「願望」,黃女向獄方檢舉,高雄地檢署偵結後,依詐欺罪起訴黃姓律師、簡姓女子,而黃姓律師身為現職律師,也被移付律師懲戒。
雄檢指出,59歲的簡女因誣告、詐欺等案件被屏東地檢署起訴,經判決確定,於2022年11月入監服刑;簡女坐牢時結識同樣因詐欺案入獄的黃姓女子,黃女尚有3、4年刑期,急著想重獲自由的她,誤信簡女「唬爛」話術,相信簡女的表姐是監察院某監察委員,不但能幫她提早假釋出獄,還可以幫忙她的前夫在監察院謀得一官半職,並介紹自稱很會打再審官司的黃姓律師(62歲)給黃女認識。
黃女誤信,陸續匯出104萬到簡女的指定帳戶後,但等了快一年,卻一直等不到簡女承諾的事,於是憤而向獄方檢舉;獄方獲報後向雄檢通報,雄檢指揮高雄市調查處搜查,發現簡女除了騙走黃女1百多萬,去年12月還用同樣手法向另名剛入獄的宋姓女受刑人騙取2、3百萬元,幸檢調動作很快,宋女保住財物沒被騙走。
雄檢偵查時,簡女和黃姓律師都否認犯行,簡女辯稱,黃女給她錢是要參加投資的款項,並不是詐騙所得;而黃姓律師也說自己只是幫忙傳話,並沒有涉及詐騙案,但檢察官根據相關事證,不採信簡、黃兩人說詞,偵結後依詐欺罪起訴兩人,並向法院具體求刑4年、2年,至於黃身為正職律師涉及勾結詐斯犯,也被一併移付律師懲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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