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針對網路熱傳「7月25日免費搭乘遊覽車返花蓮」活動,號稱不收費、不談政治,卻在選罷案倒數階段大量動員、直達花蓮火車站,中國國民黨花蓮縣議會黨團嚴正指出:此行為已明確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99條契約賄選規定,構成不當利益輸送與動員投票,選委會與檢調單位不可坐視不理,必須立即啟動調查!
中國國民黨花蓮縣黨部主委盧新榮、中國國民黨花蓮縣議會黨團發言人縣議員吳建志等人,7/18日前往花蓮縣警察局花蓮分局檢舉,請求警方就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99條契約賄選規定展開調查,將不法者繩之以法。
依據《選罷法》第99條第1項第3款明定:「對有投票權人給予或承諾給予財物或其他利益,使其投票、或不投票」,即屬賄選行為。本次行動不僅提供免費接駁車資,還以「不收費、先到先上」作為號召,試圖影響返鄉投票意向,已遠遠超過「單純順路」的合理範圍,形式上為搭便車,實質上則為搭選舉的便車!
更令人震驚的是,該遊覽車活動資訊,不只於一個社群帳號發布,而是在Facebook、IG、Threads等多個平台上,由大量內容相同的貼文同步出現,甚至連發車地點與路線、回程時間皆完全一致,形成明顯的系統性網路宣傳與動員操作。
具體事證如下:
所有貼文皆強調「免費搭乘、直達花蓮」,更細列發車地點包括台北松山車站、桃園、新竹等地,甚至部分路線終點設於台東,明顯是所謂「花蓮及台東親友接送」的期約賄選;點開貼文帳號,多為長期經營「罷免傅崐萁」的政治社群,部分帳號長期轉貼罷團文宣、操作帶風向,早已具備組織性與政治目的;社群長期貼文加免費專車,部份文宣中更明示「號召一票返鄉,罷掉傅崐萁」,與提供實質金錢補助(遊覽車費用)互相搭配,構成「金錢+文宣」雙重賄選模式!
我們進一步提出質疑:
- 誰出資租用這些大型遊覽車?每台單趟至少需數萬元,是否來自政黨、側翼組織或不明金流?
- 若真如貼文所言「不談政治」,為何刻意選在罷免案前夕集中發車、直送花蓮與台東?
- 是否已經建立分工系統、點名登記?是否存在候車編組、名冊控票等投票動員行為?
這種「包裝成便民、實為買票」的行徑,不僅違法,更是對民主最惡劣的污染!
民進黨過去一再高喊「反賄選」、「反搭便車」,如今卻任由側翼公開動員搭免費遊覽車返鄉投票,這種雙重標準、選前不演的行為,台灣社會看得清清楚楚!
我們嚴正呼籲:
花蓮縣選舉委員會必須立即調查此案,釐清是否涉及組織動員、選務違法;
花蓮地檢署應主動偵辦遊覽車金流來源與組織關聯,依法追查是否屬契約賄選行為;行政院與內政部不可再坐視不管,應要求各級地方政府即刻介入,維護選舉基本秩序!
民主不能成為金權操作的工具!公平選舉不容政黨與側翼聯手收買人心!
中國國民黨花蓮縣議會黨團將持續監督、依法檢舉、決不姑息任何形式的選舉違法行為!